首 页 | 信息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清单 | 信息公开专栏 | 信息公开申请 | 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专栏
 基本信息 
 招生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他信息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人事师资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正文
商洛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实施办法
2017-11-01 16:15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校风学风,保障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办国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1次参加联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指导联系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学院师生员工的沟通。

2.完善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调研、反馈机制。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深入院(部)、深入学生,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每年根据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至少完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

二、提升服务质量

3.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校院教代会建设,进一步完善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校院行政必须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校工会要建立健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师生意见渠道,加强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与沟通,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

4.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完善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学校办公室制定出台《商洛学院工作规范》,提升职能部门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切实简化和优化各类办事程序,提高服务师生的效率。推行工作任务限期办结制度。

5.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加强统筹,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达标、验收等活动。不得以职能部门名义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各职能部门须于每年年初进行申报,经学校同意批准后实施。

6.改进教风。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牢固树立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的思想,在教书育人中做表率。严格执行教师行为及教学工作规范,杜绝教学事故发生。以优良教风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三、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数量。各职能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克服形式主义和繁文缛节。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年年举办、内容重复的会。各职能部门召开本系统全校性会议,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并在学校办公室报备。

8.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各部门负责人陪会。除各职能部门联合举办会议外,一般不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以职能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请业务相关岗位负责人参加,需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一律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9.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压缩会期,全校性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半,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校领导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减少会议拍照,一般不安排集体合影。

10.严格把关邀请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严格执行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规定》。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不请校领导出席一般性庆典活动、学术会议,不请非分管校领导出席专项工作会议或活动,确有特殊情况,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学校办公室说明。

11.严格参加会议纪律。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无特殊原因不得私自替换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参会过程中手机应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会议通知有着装要求的,应严格按要求规范着装。会议承办部门在会议开始前应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参会人员到会情况,会后要追查缺席人员缺席原因。参会人员出席会议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精简文件简报

12.减少文件简报,提高质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报刊),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报刊)一律不发。凡是可通过内部网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各单位确有需要制作内部交流简报(报刊),应报宣传部审批。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论述。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

五、加强出访管理

13.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出国(境)要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各部门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不得故意分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学校各级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安排在假期进行。

六、改进新闻报道

14.改进校内媒体新闻报道。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校园网、校报、学校广播台等院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部门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典型事迹,协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除涉及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的一般性新闻报道原则上不放在《商洛学院》第一版。

七、厉行勤俭节约

15.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商洛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支出,不准超标准购置和发放办公用品。严格执行《商洛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准超标准、超范围招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在校内举办的不涉及校外人员的会议、活动一律不安排就餐;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进行部门聚餐。大力倡导绿色办公,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种会议通知、安排原则上采用网络、电话方式办理。

16加强水电管理。后勤保障处要建立健全水电管理制度,特别是工作人员巡查制度。按照使用区域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督促检查、通报处罚,切实解决长明灯、长流水及空调浪费问题。

17.降低会议成本。一般不得到校外召开工作会议,严禁到高档宾馆开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或土特产。一般工作性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彩旗、不悬挂气球、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工作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等。会议材料袋一律使用纸质或塑料文件袋。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有关标准。学校重大会议、重要典礼仪式力求庄重、大方、节俭。

18.规范学校印刷品规格。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明显标示作用的图片或图表不作彩色印刷,内页原则上使用80g以下的纸张,不使用铜板纸、哑粉纸或其他特种纸张,封面不作特殊装帧。学校重要庆典或活动的材料应注重内涵、体现品味、实用大方、不求奢华,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把设计与制作关、控制成本与印量。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应尽量通过内部网、电子邮件或电话交流信息,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

反对大大办

19、文明廉洁过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不奢侈不浪费。

20、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教职工办理本人及家属成员婚丧嫁娶事宜时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具体宴请人数和范围参照商洛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人与审批部门从严控制,事先约定。禁止操办本人及家属成员的订婚、满月、生日、乔迁、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调动、晋职晋级等事宜。

教职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和数量,原则上实行一事一天一地。严禁上班时间到部门邀请;严禁在本部门或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相关费用;严禁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和部门正常工作秩序;严禁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铺张浪费。

教职工及其家属逝世后,由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或学校办公室按照学校现有规定,代表学校进行吊唁。除逝者生前所在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送花圈或挽幛。

21、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审批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干部人事处申报审批,其余教职工在本部门申报审批。喜宴在办理10天前申报审批,丧宴应及时申报审批。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本规定的,由职务最高的人员提请审批,并附上适用本规定的其他人员及其与本人的关系、单位和职务等情况。

教职工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后10日内,应将办理情况向审批单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在向干部人事处报告的同时,抄送校纪委。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材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其余教职工报告材料在本部门存查。

九.加强检查落实

22.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加强对各类人员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检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本办法。干部人事处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审计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3.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全面落实,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本办法情况,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处理通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商洛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实施办法》(商院党【2013】6号)同时废止。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商洛学院
Copyright © 2016-2017 陕ICP备05008918号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7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