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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020-11-05 17:42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一流学院”建设步伐,决定选拔一批科级干部。根据《商洛学院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商院党〔2017〕19号)《商洛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商院党〔2017〕21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一流学院”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岗位名称

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创新,献身高等教育事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学校的中心工作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有胜任相应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工作范围内的相关问题。

5.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勤政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自觉接受党和师生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官僚主义,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 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2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本校工作满1年;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3年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提拔任用。

2.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3年以上工龄;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应在本校工作满1 年。

3.新提拔担任的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本次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的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四、方式和程序

(一)上岗方式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采取竞聘(争)上岗方式进行。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截止2020年6月2日18时)

我校在职在岗正式职工,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商洛学院2020年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报名表》(附件2),可以填报1-3个岗位志愿。报名人员须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报名人员须提交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3),不超过2000字。工作总结由本人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个人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组织安排人员和未报名人员不列入任用范围。

《报名表》纸质版于2020年6月2日18:00前报送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slxyzzb@126.com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组织部负责,审查结果报学校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3.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演讲

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演讲由组织部实施。评分人员范围:校领导、副校级干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委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

评分采用百分制,参加竞聘(争)的人员按照个人报名的第一志愿进行演讲,演讲内容为对竞聘(争)岗位的工作设想,演讲顺序按抽签结果进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4.结果统计

竞聘(争)上岗演讲的评分统计工作由组织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5.确定岗位人选、公示、任命(聘任)

(1)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竞聘(争)演讲、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个人意愿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对档案进行复核,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委意见并作出廉政鉴定。

(3)党委会审议考察情况。

(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6)党委会研究公示及任职情况。

(7)任前谈话、任命(聘任)。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纪委进行廉政谈话。学校党委、行政发文任命(聘任)一周内,干部到岗任职,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治刚

副组长:范新会

成 员:彭虎军 曹 渊 刘宝盈 刘 勇 王新军

李 超 杨存典 张向东 郭 瑾

竞聘(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彭虎军(兼)

成 员:郭 瑾 鱼小强 陈 炜 王霄飞 王 刚

李川川 刘 月 崔 倩

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竞聘(争)上岗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纠正不正之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作出廉政鉴定。

六、其他要求

1.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对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做到竞聘(争)上岗工作和单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精心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准备工作,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

2.履职尽责,服从大局。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从学校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不计个人名利和得失,以有利于工作为准绳,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学校党委决定。在干部任免文件下发之前,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任辅导员被任命(聘任)为科级干部职务的,在未有人员接替其学生管理工作前,既要履行科级岗位职责,又要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竞聘(争)上岗期间干部的表现,列入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内容。

3.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泄露有关情况。凡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对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2363102 邮箱:slxyzzb@126.com

监督电话:2333206 邮箱:slxyjiwei@163.com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党委授权科级干部竞聘(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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