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第一阶段任务、迈向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是我校高水平开启研究生教育、做好“升大创博”准备的关键五年。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做好“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盯陕西全面建设教育强省和商洛打造“中国康养之都”的目标任务,紧抓发展机遇,着力内涵建设,强化特色优势,认真总结“十四五”期间的办学经验,遵循规律、开拓思路、科学谋划,制定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为学校在“十五五”时期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
二、基本原则
(一)着眼长远,深化改革
把握发展机遇,瞄准先进方向,正视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以目标为牵引,明确发展思路,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立足现实,科学规划
按照国家和区域改革发展的整体战略方针,结合最新的国内外形势,把握学校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客观对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系统化开展编制工作,编制兼具预见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的行动指南。
(三)全面统筹、重点突出
以“升大创博”为目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统筹完善教学与科研、管理与服务、规模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突出办学优势、凝练办学特色、突破难点问题。
(四)通观大局、群策群力
编制规划要符合学校党代会、教代会等重大决策,成为学校总体发展的有效延续。注重顶层与基层的逻辑联系,形成总体、专项和院(部)三级贯通的规划体系。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多方参与、民主决策,推动全校共识凝聚和斗志激发。
三、组织机构
(一)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校 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院(部)党政负责人
全面负责部署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二)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1.学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分管规划工作校领导任组长,发展规划处牵头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基建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负责人组成,负责完成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成立七个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分别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详见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解表(附件3),负责完成学校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院(部)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联系校领导任组长,各二级院(部)书记、院长任副组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执笔人,骨干教师为成员,负责完成本院(部)规划编制工作。
(三)专家咨询工作小组
1.校内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部门推荐。
2.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组成校外专家组。
3.专家组对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指导、咨询和论证支持。
4.发展规划处牵头,适时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
四、总体安排
(一)调研起草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1.发展规划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院(部)分别负责全面总结评估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院(部)规划完成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形成总结报告(格式参见附件1第一部分),经各小组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后,2025年12月15日前报发展规划处。
2.发展规划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院(部)分别负责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院(部)规划的校内外调研工作,分析学校“十五五”期间的发展形势,明确发展目标、思路、措施,测算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形成共识。
3.发展规划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院(部)分别完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院(部)规划文本草案(征求意见稿),经各小组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后,2026年3月15日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修改完善阶段(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
发展规划处牵头,征求有关专家、全校师生、相关委员会、各级各类代表意见建议,充分衔接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我省“十五五”总体规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文本草案。
(三)规划审批阶段(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
规划文本草案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初步审议,学校教代会研究通过后,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文本(送审稿)。经党委会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及时向全校印发、通告社会,开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规划编制工作
各单位务必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理清“十五五”发展思路、明确发展路径,科学合理编制“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将把“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二)广泛开展工作调研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和评估“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理清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科学规划“十五五”时期的主要目标、重大改革和重大项目。
(三)开展重点课题研究
各单位要聚焦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围绕“升大创博”、硕士学位点增容提质、硕士研究生培养、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等重点任务,确立规划编制的重点课题,开展研究。
附件:1.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2.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说明
3.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一、“十四五”发展成就回顾
(一)建设成就
总结在办学理念、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服务地方等方面取得的发展成就。
(二)核心指标完成情况
“十四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不足与问题
对标同类高校,分析自身不足和差距的成因。
二、“十五五”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依据本单位发展现状和特色,认真学习国家、省市规划,对比借鉴国内外具有参照意义高校的建设经验,对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进行分析预判,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三、“十五五”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要遵循国家大政方针,符合学校发展需求。
(二)主要目标
目标设定须具有标志性的定量、定性指标,形成有效支撑学校总体发展的目标体系。
(三)发展思路
发展思路要求清晰合理。
(四)核心指标规划
以图表形式展示
四、“十五五”规划主要任务
突出体现本单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任务完成要求措施可行、能够落地。
五、“十五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从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表述,要求全面、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附件2
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说明
一、“十五五”规划发展目标及主要指标体系设定
“十五五”规划编制要紧密围绕“升大创博”发展目标,在“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十五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指标体系。
1.要遵循“内涵式”发展原则,认真探讨各项工作中科学确定规模、合理优化结构、有效提升质量、显著提高效益的办法和途径,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利于“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与指标体系。
2.要坚持建设特色鲜明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定位,细致分析“应用型”“特色”“优势”等定语的内涵和体现要素,形成能够有效支撑学校目标定位的目标任务及指标体系。
3.要紧密结合2025年教育数据统计工作,对我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在“量”的方面寻找差距,在“质”的方面查找不足,在“特色”方面寻求突破,目标任务与指标体系要充分反映质量与特色。
4.要根据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围绕教育强国建设、教育强省建设、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等各级规划,研究省市共建协议的主要内容,将宏观性的目标转化为可参与、能落实的任务和指标体系。
5.目标任务与指标体系的设定要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分类明确、与时俱进。既要涉及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又要突出能够影响学校发展的关键性领域;既要有便于考核的定量指标,又要有指导性强的定性指标;定量指标中既要有高校办学必须具备的约束性指标,又要有引导学校更好发展的激励性指标;同时,目标任务及指标体系既要适应各类外部评价观测点的变化,又要符合教育发展新形势、新政策的要求。
二、文本格式要求
正文一律采用Word文档编辑,A4型纸张设置。字体按如下要求:
1.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
2.正文一级标题:黑体三号
3.正文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粗
4.正文及三级标题:仿宋_GB2312三号,行距28磅
5.图表:表头宋体四号加粗;内容宋体五号
附件3
商洛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规划名称 |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 |
成员单位 |
1 |
党的建设规划 |
刘宝盈 |
组织部 |
党委办公室、纪委、宣传部、统战部、二级院(部) |
2 |
学科建设规划 |
程 敏 |
学科办公室 |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二级院(部) |
3 |
文化建设规划 |
刘宝盈 |
宣传部 |
教工部、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工会、团委、教务处、社科处、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二级院(部) |
4 |
信息化建设规划 |
郭 瑾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保卫处、资产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二级院(部) |
5 |
教育教学发展规划 (含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和继续教育等) |
张向东 |
教务处 |
学生处、研究生处、督导与评估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二级院(部) |
6 |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
程 敏 |
人事处 |
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学科办、督导与评估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二级院(部) |
7 |
科学研究与服务地方规划 (含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等) |
程 敏 |
科技处 |
人事处、研究生处·学科办、教务处、社科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二级院(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