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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出台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作者:王霄飞 发布时间:2014-11-06 点击数量:

为了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我校于近日颁布了《商洛学院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使今后奖励学生科研成果实现了“有法可依”。

新出台的《奖励办法》共11条22款,对我校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对象、奖励范围、奖励额度和具体操作做出了详细规定。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以及在“挑战杯”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均可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奖励额度从500元到5000元不等。

《奖励办法》还对奖励成果的认定做出了细致规定。与他人合作的论文或成果,第一作者单位不是商洛学院的,不予奖励;核心、权威刊物的认定,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目录为准;申请奖励者,需提供论文或成果原件作为奖励依据,文章需署本人真实姓名。

(文/王霄飞 编辑/王霄飞 审核/郭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