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新闻>>正文

陕西省公安厅授予我校“全省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4-04-17 20:56 刘学会    (点击数:)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公奖字[2014]38号),我校荣获“全省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我省高校中获此殊荣的6所高校之一。同时,保卫处副处长房喜峰同志也被商洛市公安局评为2013年度全市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公安机关的工作指导下,全体师生和保卫工作人员,精诚团结,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稳定、治安、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不断强化内部安全防范措施,注重师生安全教育,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生活正常秩序等方面忠实履职,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文/刘学会 编辑/彭丽娟)

上一条:陕西省教育厅检查组来我校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下一条:我校举办处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训班
关闭窗口

分享到:0

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政编码:726000

0914-2312156

版权所有 2017 商洛学院     陕ICP备17012126    陕公网安备61100202000004号